河南省建设厅
豫建设标(2005]36号
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
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《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
设计标准(寒冷地区)》的通知
各省辖市建委(局):
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“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(寒冷地区)》,经评审批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为DBJ41/062—2005,自2005年7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。其中,第3.0.130 2、424、427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此标准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,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。
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